郑州小学生抽电子烟 谁能还学校一清净

2021-01-06分类:新闻播报

本台消息 据大河报报道 几天前,郑州两名小学生的妈妈去学校参加活动,发现有男生在吸校门外文具店买来的电子烟,吸时有“火光”,还能“吞云吐雾”。大河报记者走访发现,郑州一些小学门口的文具店、小商店内,有店家或大大方方,或小心翼翼地销售电子烟,不少小学生背着家长买来吸着玩。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学校门口贩卖电子烟的商户越来越多,为了迎合未成年的学生,电子烟不仅披上了五颜六色的包装,而且还区分成了不同的口味。在商家“电子烟不是烟”的鼓动下,在小伙伴们吞云吐雾的诱惑中,不少小学生对此跃跃欲试。面对电子烟,懵懂无知的孩子感受到的只是新奇和盲从,然而,家长却因此忧心忡忡——“吸烟”这种有害孩子身心健康的行为,何以在学校周边蔚然成风?  

自从电子烟问世之日开始,其安全性就充满了争议,2014年8月,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关于电子烟的报告指出,现有证据表明,电子烟的气雾并不像营销这些制品时宣称的那样安全,电子烟的使用对青少年和胎儿会造成严重威胁。撇开安全性的话题不谈,既然是以“烟”的名义进行销售,那就理应远离未成年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如果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不够具体的话,世卫组织发布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对此有更详尽的规定,其已于2006年在我国正式生效,其中明确规定“禁止生产和销售对未成年人具有吸引力的烟草制品形状的糖果、点心、玩具或任何其他实物”。

 

  电子烟之所以入侵小学校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缺少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因其不在《食品安全法》管控之列,因此不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辖范围之内;因其不属于《烟草专卖法》定义的烟草制品,因此烟草专卖局难以对其进行监督;只有当电子烟属于“三无产品”的时候,工商部门才能对其进行依法查处。因为缺乏统一的产品标准、安全评估和监管体系,电子烟市场始终处于监管盲区,尽管如此,也绝不意味着其可以肆无忌惮地侵入孩子的学习生活空间。面对弥漫在小学校园周围的电子烟,加大监督检查与处罚问责力度迫在眉睫。从长远看,为电子烟建制立规以扫除监管盲区,亟待尽快提上议事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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