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厅长在2016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2021-01-06分类:环保聚焦

 攻坚克难  务实重干

 

全力打好环境质量改善攻坚战

——在2016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省环境保护厅厅长  李和平

(2016年3月10日)

 

同志们:

    刚才,维宁副省长就全省环境保护工作做了重要讲话,立意高远,站位全局,充分体现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环保部关于新形势下搞好环境保护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信心决心和重大科学举措。我们一定要领会好、深入贯彻落实好。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就全省环境保护工作报告如下:

    一、“十二五”和2015年环保工作回顾

    “十二五”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环保部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坚持把环境保护作为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抓手,作为惠民生促和谐的重要任务,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措施,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努力推动我省“十二五”环保规划实施,全省环保工作总体进展较好、进一步见成效。重点体现在六个方面:

    (一)环境保护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有效提升。“十二五”期间,省委、省政府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将环境保护作为《河南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战略纲要》的重要举措,列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融入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制定实施了美丽河南建设、生态省建设、蓝天工程、碧水工程、乡村清洁工程等重大政策措施,建立了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和主管副省长牵头的美丽河南建设领导小组和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省环境保护委员会,每年召开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省长议事会议、全省工作会议,研究部署解决环境保护重大问题。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强化生态环保目标管理、监管执法、责任落实,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的政策力度和工作力度,环境保护工作已成为全省深化改革创新的着力点、优化发展和改善民生的结合点、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点,在经济社会发展宏观决策中的战略地位明显增强。

    (二)污染治理持续深化。认真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实施蓝天、碧水、乡村清洁和城市河流清洁行动计划等重大环保治理工程,大气、水、农村等环境治理取得积极进展。大气治理方面,全省现有249台5760.9万千瓦燃煤机组全部建成脱硫设施,197台5485.4万千瓦燃煤机组建成脱硝设施,31台共计1543万千瓦燃煤机组完成了超低排放改造;40台5285平方米钢铁烧结机全部建成脱硫治理;124条31.98万吨/日水泥熟料生产线中,有68条28.15万吨/日水泥熟料生产线建成脱硝设施和烟尘提标治理,其中50条4000吨/日水泥熟料生产线全部建成脱硝设施。水环境治理方面,完成了769个流域规划项目建设,全省已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和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323座,处理能力达1115.19万吨/日。与“十二五”初相比,全省好于Ⅲ类水质的省、国控断面比例达到43.4%、59.6%,分别增加1.2个、8.6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的省、国控断面比例为22.9%、8.5%,分别减少6.0个、11.9个百分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连续多年保持100%。农村环保方面,全省共完成2800个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建成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项目876个;创建国家级生态县2个、省级生态县6个,国家级生态乡镇80个、省级生态乡镇513个,省级生态村2104个,600万农村人口直接受益。

    (三)总量减排深入推进。“十二五”以来,全省共实施了956个重点减排项目,其中列入国家目标责任书的285个重点项目全部按期建成,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133.9万吨,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别减少40.7万吨、4.7万吨、47.9万吨和40.6万吨。经环保部核定,我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完成国家下达我省“十二五”总量减排任务的133%、109%、173%和140%。主要污染物显著减少,全省环境质量恶化的趋势初步得到遏制,2015年全省地表水化学需氧量、氨氮年平均浓度分别为20.6毫克/升、1.387毫克/升,城市环境空气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分别为39微克/立方米和41微克/立方米,与2010年相比,化学需氧量、氨氮年均浓度分别下降8%、33.6%;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在二级标准以内,腾出环境容量,支持了全省经济社会稳定协调发展。

    (四)服务发展更加有力。强化战略环评和规划环评,建立完善指导约束机制,完成了粮食核心区、中原经济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三大战略规划环评;完成了省定180个产业集聚区和65个市级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审查工作;开展了造纸、制革、印染、冶金、化工以及涉重金属等重点行业规划环评,努力以环境保护优化产业布局,推动产业升级,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持续开展重点项目联审联批和企业服务活动,通过提前介入、跟踪服务、综合协调、强化督导等措施,严格产业转移项目审查把关,支持服务了富士康、中石化等一批重大战略支撑项目建设,促进了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积极推进产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集中供热、集中供水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163个规划新建污水处理厂的产业集聚区中,已建成投运的102个,为建设项目入驻提供了有力的环境支撑条件。加强标准引导,“十二五”以来制定发布了双洎河、省辖海河、蟒沁河、清潩河、惠济河、贾鲁河等6项流域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铅冶炼、盐业、啤酒、制药、工业炉窑等6个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3项技术监测规范,逐步建立起了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要求的地方环保标准体系,发挥了标准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的引导作用,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全面的标准支撑。

    (五)监管执法得到加强。以新《环境保护法》为标志,环境保护的立法和执法取得明显进展。坚持围绕贯法贯标,推动三大工程实施,组织开展环保执法检查,推动重点区域突出环保问题的解决,坚持出重拳、用重典、全覆盖、零容忍,铁腕铁规打击环境违法,“十二五”期间,全省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1728起,处罚金额6.1亿元,挂牌督办226起,实施环保“黑名单”管理201起,区域限批10起。特别是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全省实施按日连续处罚94起,查封扣押215起,限产停产101起,移送涉嫌环境刑事案件44起,移送涉嫌行政拘留案件119起,挂牌督办31起,实施环保“黑名单”管理49起,其中,省环保厅立案查处69起,下发处罚决定55起,罚款3538.47万元,挂牌督办10起,实施环保“黑名单”管理4起,初步遏制了环境违法问题高发态势。

    (六)风险防控更加有力。大力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7个重点防控区域重金属削减率全部达到规划目标要求。辐射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辐射环境水平保持在天然本底涨落水平内。医废处置更加规范,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负荷率达到89.63%,大、中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100%。应急体系逐步健全,预防和应对能力不断提升,妥善处置了豫鲁徒骇河污染、豫皖惠济河污染、山西长治苯胺泄漏导致红旗渠污染等70余起突发环境事件和跨界污染,有效保障了全省环境安全。

    总体评价,国家下达我省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超额完成,大气环境质量恶化趋势得到初步遏制,水环境、乡村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集中式饮用水水质安全得到保障,环境风险防控水平大幅提高,自然生态建设取得新成效,为“十三五”环保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省环保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河南,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深化污染治理为核心,以实施蓝天、碧水、乡村清洁三大工程为重点,以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群众健康突出环境问题为突破口,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政策措施,严格监管执法,狠抓工作落实,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实施三大工程,推进污染治理

    蓝天工程方面。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印发《2015年度河南省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省直相关部门分别制定16个专项治理方案,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根本,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政策措施,严格监管执法,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取得了明显进展。列入年度实施方案的1090个治理项目全部建成,控污方面,完成31台共计1543万千瓦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48台燃煤机组脱硝治理、62台10蒸吨以上工业锅炉废气治理、32条日生产能力达10万吨的水泥生产线烟气脱硝治理、7套石油炼制行业催化裂化装置烟气脱硫治理、7台钢铁烧结机脱硫治理,以及21条玻璃、建筑陶瓷生产线烟气综合治理任务。控煤方面,完成849台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拆除和清洁能源改造。控尘方面,完成了17997公里国省道和5859公里高速公路扬尘综合治理。控车方面,全年淘汰黄标车38.4991万辆,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26.8万辆的年度目标任务,其中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13.7754万辆年度淘汰任务全部完成。控油方面,完成了48座储油库、3802座加油站、2108辆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任务。省环保厅和郑州市环保局建成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重污染天气预测预报和应急减排工作逐步得到加强;加强夏秋秸秆禁烧和冬春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取得了明显成效。我省圆满完成了“9.3”大阅兵、上合组织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等空气质量保障任务,受到国家环保部表扬和省委省政府表彰。

    碧水工程方面。制定实施了《2015年全省碧水工程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城市河流清洁行动和海河等重点流域综合整治,碧水工程105个治理项目中,完成和在建项目达到97.1%,列入2015年全省民生工程的42个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全部完成,开展了省辖海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省辖市60条城市主要河流水质有所改善,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好转。编制实施河南省丹江口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加强源头治理和沿线水环境保护,确保了“一渠清水北送”。

    乡 村清洁工程方面。制定实施了《2015年度乡村清洁工程环保工作计划》,建成320个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完成3个省级生态县、114个省级生态乡镇、321个省级生态村创建任务,顺利完成年度环保责任目标任务。加强土壤环境保护,全省主要农业区土地总体环境质量良好。实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实施方案》,完成327个重点规划项目建设,完成率 92%。

    (二)加强监管执法,严打违法行为

    认真落实新《环境保护法》和系列配套办法,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意见》、《河南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在全省深入开展环保大检查和“环保新法新规新标贯彻执行年”活动,严厉查处未批先建、违法排污、超标排污以及监测监控数据造假等各类环境违法案件,有效遏制环境违法高发势头。全省运用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及配套法规立案查处环境行政处罚案件3553起,罚款3.38亿元,分别是2014年的1.3倍和3.3倍。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近53万余人次,检查企业18.4万余家次,查处纠正环境违法违规行为7460起,实施停产限产和关停取缔企业3127家,受理查处有效环境投诉举报17920件,环境执法监管的效果更加明显。

    (三)优化环评管理,服务经济发展

    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不断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转变职能、提高效率,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优化经济社会发展,做到了六个一批。对于污染轻微的83类项目实行“豁免一批”;对于44类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审批时间由15个工作日缩短为2个工作日,做到“简化一批”;对于部分污染轻、风险小的省批建设项目的环保竣工验收委托省辖市环保部门进行验收,对部分基础设施项目委托郑州航空港综合实验区审批,做到“委托一批”;对于部分污染较轻的建设项目取消试生产环节,其他项目由核查审批改为承诺备案,做到“优化一批”;对于部分污染轻、风险小的建设项目,研究下放到市(县)环保部门审批,做到“下放一批”;对于35个环境敏感、污染严重、风险较大的项目提出严格的环境管理要求,违规项目处罚不到位不予进入审批程序,做到“严格一批”,努力实现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2015年,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共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10985个,完成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3020个,富士康液晶面板、郑合铁路、全省电网工程等重大项目获得环评批复,重点项目环评审批率达到90.7%,做到了符合环评审批条件的能快则快、应批尽批。

    (四)强化总量减排,减少污染排放

    制定《河南省2015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计划》,综合采取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等措施,持续开展重点减排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年活动,坚持一手抓工程建设、一手抓设施运行管理,强力推进总量减排工作。我省81个重点减排项目全部建成,完成了2000多个减排项目;重点监控企业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分别达到98.65%、98.55%和100%,达到国家总量减排监测体系要求;全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比2014年下降2.39%、3.41%、4.50%和11.23%,全面完成国家下达我省总量减排年度目标任务,通过减排腾出更多的环境容量,为全省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了环境要素保障。

    (五)开展环保督政,强化政府责任

    制定《河南省2015年环保综合督查实施方案》,探索建立环保督政新机制,对大气污染严重、秸秆禁烧不力、环境质量恶化等环境问题较为集中的郑州等8个省辖市和太康等30多个县(市)政府实施公开约谈,对31个区域环境问题实施“挂牌督办”,把49家环境违法企业列入环保“黑名单”,会同环保部华北督查中心,对焦作市、平顶山市、南阳市开展环保综合督查,完成对安阳市解除区域限批环保综合后督察,组织开展对长葛等4个县(市、区)环保综合督查,强化压力传导、问题整改、跟踪问效,督促地方党委、政府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督促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履行保护环境职能,推动区域环境的解决,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排污单位守法意识有了较大提升。

    (六)深化环保改革,提高管理水平

    按照体制机制改革、法治制度健全和环保工作创新“三位一体”思路,积极推进29项年度环保改革事项,其中有6项纳入省委重点改革事项,强化重点污染物总量预算决算管理、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制度建设、探索建立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城市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机制、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等重点改革事项取得重要进展。同时,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三查三保”活动,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在规范行政审批、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廉政建设、机关党的基本制度建设等方面,健全完善相关制度,严格整治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不断推进环境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此外,我省在辐射管理、科技标准、监测监控、大气灰霾污染源解析、环境容量承载力研究、地表水总磷污染调查、环保公众参与、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也取得了积极进展。

    总体上看,在2015年全省生产总值增长8.3%、高于全国1.4个百分点的背景下,全省环境质量整体上有所好转,18个省辖市城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50.2%(183天),与2014年持平,重污染天数529天·市,同比减少84天·市;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水质达标率为82.8%,同比上升6.0个百分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保持100%。这些成效,是在我省发展方式整体仍然粗放、产业结构依然偏重、经济总量快速增长、能源消费总量不断攀升、城镇化快速扩张、环保工作压力巨大的严峻形势下取得的,来之不易,这是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合力攻坚、奋力拼搏的结果,是环保系统改革创新、砥砺奋进的结果。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深刻地认识到,我省环保工作面临形势仍然严峻,在工作中还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概括为:我省产业结构和能源构成不合理,结构性污染仍较为突出,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突发环境事件高发频发的趋势尚未得到根本扭转,环境保护污染治理的力度与经济发展的速度、环境质量改善与公众期盼值之间还存在较大差距,一些地区生态环境承载力达到或接近上限,区域性流域性环境问题依然十分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环境质量改善方面,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迫切期待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尤其是我省2015年纳入京津冀大气治理协作区域后,在京津冀及周边相邻省份颗粒物年均浓度呈下降趋势,且河北、山西、天津、北京、山东与2014年同比分别下降17.6%、14.0%、12.8%、12.3%、5.7%,而我省却同比上升0.75%,大气质量改善的幅度严重滞后。2014年以来,因一些地方区域环境问题突出、大气和水环境质量持续恶化,环保部相继对我省部分市(县)进行约谈和“区域限批”,反映出我省环保工作还有很大差距,如不尽快改变这种被动、落后局面,我省将面临中央环保督察问责的严峻局面。

    二是在环保机制体制方面,落实中央关于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制度不够健全。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政府部门定期会商、联合执法、应急联动、信息共享等协作机制不完备,环境保护的综合协调能力仍有较大差距,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的机制不全、措施不硬、力度不大,地方党委统领、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共治的环境保护工作大格局尚未形成,地方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环境监管网格体系不完备、效果不突出,上下之间、部门之间、各单位之间仍未形成环保强大合力。在失职追责方面,仅局限在约谈层面等,导致一些地方对环保工作口头上重视,行动上漠视。

    三是在环保改革方面,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保领域改革要求仍十分繁重。加快建立健全我省环保督察机制、强化生态环保党政领导责任追究、加快推进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垂直管理和监管网格化管理制度、实施排污许可管理等改革举措亟待落地。环境保护市场化手段不健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相关改革措施亟需加快完善和尽快实施。

    四是在环保基础能力方面,仍有诸多薄弱环节。我省在环境监测监控预警能力建设、大气污染源解析、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等工作跟不上决策需要,重大环境科技支撑不足,环境执法车辆、设备等能力建设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环保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还不够强,环保工作方式方法尚不能适应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还有一些干部的思想没有转变、转变不快,运用新思维解决新问题的方式方法亟待提升。

    综合判断,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生态环境质量仍然是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

    二、“十三五”环保工作思路

    立足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环保短板,我省“十三五”环境保护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持续严格环境监管执法,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确保核与辐射安全,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联动协同效应,打造服务、法治、文化、廉洁“四型”环保管理队伍,不断提高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河南,确保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在环境质量指标方面,将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比例、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重点地区重污染天数减少、全省地表水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57.4%,地表水劣Ⅴ类水体比例控制在9.6%以下,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高于95.6%,地下水质量保持稳定。

    在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方面,将挥发性有机物(VOCs)纳入总量控制范围;确保全面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新增的挥发性有机物五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

在环境风险防范方面,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强度下降,突发环境事件高发频发态势得到遏制。

    在生态保护方面,重点生态功能区所属县域生态状况持续提升。

    为实现上述目标,“十三五”时期我们需要重点谋划和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实施蓝天、碧水、乡村清洁三大工程。全面抓好贯彻落实国家大气、水、土壤三大行动计划,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做好蓝天工程与2017年后续工作衔接,持续推进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推动重点行业综合整治。加强重点领域水污染治理,完善相关政策体系,全面完成碧水工程目标任务。探索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待国家《土十条》出台后,积极编制我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土壤环境监测监管,实施农用地分级管理和建设用地分类管理,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通过三大工程,带动加快污染治理、改善环境质量、强化政府责任。同时,完善总量控制制度,深化总量预算管理,改进减排核查核算方式方法,使总量控制与环境质量改善挂钩,更好地服务于质量改善。

    二是以改革环境治理基础制度为动力,加快构建绿色发展的内生机制。开展环保督察,落实生态环保“党政同责”。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建立全省统一的实时在线环境监控系统并与国家联网。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市场体系。健全环境信息公布制度,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三是以建立健全环境预防体系为抓手,切实优化生态文明建设的空间格局。完成我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优化发展的空间布局。编制实施环境功能区划,明确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的环境功能定位与环境政策。通过把禁止开发、限制开发、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与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结合起来,把重点开发与控制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结合起来,把优化开发与提升行业生产效率标准结合起来,建立更优化的国土空间格局。强化战略和规划环评刚性约束,切实对区域重大生产力布局发挥指导和规范作用。

    四是以法治和标准为牵引,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环境保护相关法规的制修订,严格环境执法监管,探索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模式,强化公民环境诉权等司法保障,推动建立系统完备、高效有力的环境法治体系。抓紧环境标准建设,完善标准体系。通过严格环境执法和强化标准引导,有效推动供给侧改革,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

    五是以生态环境安全为底线,加大环境风险防控力度。构建全过程、多层级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强化重污染天气、饮用水污染、有毒有害气体释放等关系公众健康的重点领域风险预警与防控,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提高辐射环境管理水平,推进放射性污染防治,强化辐射环境监管,确保辐射环境安全。加强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继续推进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金属污染防治,加强生态风险预警监控,全面提升环境风险防控水平。

    六是以社会多元共治为路径,大力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推动环保科技创新,加强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等绿色技术的研发应用。以资源集约利用和环境友好为导向,采用先进适用节能低碳环保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发展环保产业,推动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体系。推进绿色消费革命,引导公众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转变。完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进绿色供应链环境管理。

    以上我重点谈了“十三五”环保的总体思路和主要措施。下一步,我们还要紧密结合国家《“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进一步对我省规划进行修改完善,争取尽快完成并报省政府审定印发。这里也请各地积极主动谋划、同步科学编制当地的环保规划,与国家和省规划搞好对接。

    三、2016年环保工作安排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决胜全面小康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各项环保工作十分重要。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环保部的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深化污染防治为主线,以保障环境安全为底线,全面推进蓝天、碧水、乡村清洁等环保重大工程;以依法严惩环境违法行为为重点,切实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群众健康突出环境问题;以深化改革创新、加强法治建设为突破口,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控、后果严惩,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强力推进服务、法治、文化、廉洁“四型”环保管理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环境管理的科学化、系统化、法治化、市场化和信息化水平,积极打造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河南”,确保“十三五”全省环保工作实现良好开端。

    (二)主要目标:

    大气环境方面,全省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目标值为115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目标值为78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达到190天,重污染天气有所减少,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改善。水环境方面,全省地表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51.1%以上,劣V类水体比例控制在19.1%以下,省辖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5.6%,全面开展省辖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地下水质量保持稳定。总量减排方面,全省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控制在125.9万吨、13.1万吨、112万吨和128万吨以内,比2015年分别削减2%、2%、3%和3%,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VOCs)与2015年持平。

    (三)主要措施:

    1进一步统筹谋划好“十三五”环保工作。结合国家环保“十三五”规划和我省“十三五”规划,科学编制我省环保“十三五”规划,切实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重大安排部署变成施工图,坚持可操作、可考核、可评估的原则,将细颗粒物等环境质量指标列入约束性指标,谋划好三大工程等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和重大政策,做好指标任务的对接细化分解,及早报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印发。积极与国家环保“十三五”规划对接,争取更多项目、更多大事纳入国家“大盘子”,得到国家更多支持。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等专项规划编制报批,构建我省“十三五”环保规划体系,加强环境经济形势分析研判,为环境管理决策和省委、省政府宏观调控当好参谋。

    2. 推进环保机制体制改革。紧紧抓住制约环保工作的突出问题,重点做好七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快构建我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体系。加强部门协调,抓紧制定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环境保护督察方案、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等文件,对我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绿色发展、加强环境保护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做出顶层设计。二是建立健全我省环境保护督察机制。依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模式,成立我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开展环保督政,省环保督察对30%以上的市级政府开展综合督查,同时指导省辖市加强对县级政府开展环保督察,层层传导压力,督促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落实保护生态环境、改善环境质量的主体责任、有关部门落实相关责任,加快解决环境保护领域突出问题。三是积极稳妥推进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积极向国家环保部申请成为试点省份,争取国家在能力建设等方面给予我省更大支持。配合相关部门,采取必要的管理措施,严明政治纪律,严格组织人事纪律,严肃财经纪律,确保环保系统干部队伍思想不散、工作不断、队伍不乱。四是建立健全环境监管网格化。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环境监管网格化的要求,指导各地完善环境网格化监管方案,细化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责任,推动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落实网格环境监管任务,加快形成“定人、定责、履责、问责”的网格化环境监管格局。五是推进环境监测体制机制改革。编制《河南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推动形成充分发挥政府监管作用、部门协同作用、社会监督作用和排污单位主体作用的生态环境监测新格局。加强县级环境空气自动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完成市县级空气站改造及与国家联网任务。完善全省地表水监测网络,同步实施国控和省控地表水环境质量断面、国家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目标考核断面及省级责任目标考核断面、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六是完善环境治理与保护的市场化机制。推广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鼓励各类投资进入环保市场。完善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机制,建立管理使用平台,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对新建项目实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七是全面推进环境信息公开。以政府环境质量信息和企业环境信息为重点,全方位多层次多载体公布各类环境信息,引导社会和公众监督和参与环境保护。

    改革是一个上下联动的过程。鼓励地方先试先行,立足解决现实矛盾和困难想出路找办法,在政策框架内拿出新招实招,形成上下联动推进改革的工作格局。各项改革任务要在上半年基本形成标志性成果,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3. 坚决打好大气、水等污染治理攻坚战

    (1)全力推进三大工程。

    突出抓好蓝天工程。坚持把大气污染治理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全面落实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河南省2016年度蓝天工程实施方案》,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充分发挥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等政策机制作用。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奖惩机制,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和部门联动,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履行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进行严格考核,层层传导压力,确保责任落实。二是抓住“六个强化”,推进治理项目建设。强化燃煤污染防治,10月底前完成城市建成区10蒸吨/时及以下1806个燃煤锅炉拆改;10月底前完成所有现役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包括102台3740万千瓦统调燃煤发电机组和6台129万千瓦10万千瓦以上地方自备燃煤发电机组。强化工业污染防治,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深化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对水泥、玻璃、陶瓷、耐材等12个行业255家企业废气提标治理;10月底前建成108家10蒸吨/时以上工业锅炉的脱硫和除尘设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开展石油化学和石油炼制、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综合治理,推进民用汽柴油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继续加大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力度,8月底前,完成20.9406万辆黄标车和10万辆老旧车淘汰任务,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强化城市扬尘污染防治,全面实施施工工地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工地路面100%硬化、拆迁作业100%喷淋、渣土车辆100%密闭“六个百分之百”;加强城市道路、国省干线和高速公路扬尘污染治理,完成1.78万公里国省道和高速公路扬尘综合整治,严格管控渣土运输等散装、流体物料车辆污染,提高机械化清扫率和保洁频次;加强工业堆场扬尘治理,确保实现封闭储存或建成防风抑尘设施;严禁城市垃圾露天焚烧、烟花爆竹燃放、无油烟净化设施露天烧烤。强化农业大气污染防治,综合采取扣减地方财力等政策措施,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全面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加强农业生产过程大气污染控制和农业废弃物综合处理,推广合理施用化肥、农药,畜禽养殖小区污水、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减少氨、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恶臭气体等污染排放。三是积极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修订应急预案,完善减排措施,尽最大努力“削峰”,遏制雾霾天气频发态势,降低大气污染负荷,确保完成国家和我省大气环境改善年度目标任务。四是强化大气环境执法监管。建立健全“定人、定责、履责、问责”的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管格局;以严厉查处火电、冶金、钢铁、水泥、石化、煤炭、焦化等行业废气超标排放为重点,开展大气污染专项执法检查;组织开展散煤专项整治、重点区域“小、散、乱”企业专项治理行动,推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五是认真落实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要求,全面加强联防联控措施落实,努力推动我省与京津冀重点区域大气环境协同治理、同步改善。

    着力抓好碧水工程。以贯彻落实国家《水污染防治计划》为抓手,以逐步消除不达标河流、改善水环境总体质量、保障饮水安全为重点,制定实施《河南省碧水工程行动计划》及2016年度实施方案,突出抓好重点流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水污染治理,全面推动我省水环境质量持续好转。一是深化工业污染防治。推动落后产能淘汰和重污染企业退出,2016年5月底完成小型制革、印染、造纸、炼焦、塑料加工、电镀、染料、农药等“八小”企业排查工作,12月底前取缔关闭,进行重污染行业专项整治,集中治理集聚区污染,开展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行动。二是深入开展城乡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实施城市河流清洁行动计划,定期监测和发布省辖市城市河流水质情况,开展公众对城市河流满意度调查;推动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建设,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填平补齐、升级改造,完善配套管网,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努力实现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和稳定运行。加强畜禽养殖等污染综合防治,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入河量。三是加强重点流域污染综合治理。2016年5月底制定不达标水体达标工作方案, 7月底前完成河南省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11月底前实施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联防联控,保障重点河流环境流量,加强水生态保护和河流生态修复,切实减轻污染负荷、改善水环境质量。四是开展水污染专项执法检查。以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化工、皮革、造纸、印染、畜禽养殖等为重点,组织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环境功能区及重点流域河流涉水污染源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各类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推动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五是不断完善政策机制。完善水环境生态补偿、第三方治理等经济政策和市场手段,推动缺水地区健全河流环境流量保障机制,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和目标考核,推动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六是加强丹江口库区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沿线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质监测监管,确保调水安全,确保“一渠清水北送”。

    深入实施乡村清洁工程。立足补齐农村环保短板,坚持城乡生态环境保护并重,制定实施《河南省乡村清洁工程2016年工作计划》,着力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持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015年,国家下达我省中央节能减排专项资金4.5亿元,主要用于我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及沿线集雨区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资金预算已于去年年底通过财政切块下达,由各地具体组织项目实施。这项工作已纳入政府责任目标,并将纳入“十大民生工程”,同时,加大技术服务,加强日常督导,严格目标考核,实施奖罚兑现。望各地加快推进,务求实效,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美丽乡村建设,确保单纯设备采购项目6月底完成任务;其他污染防治设施建设项目10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二是继续深化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加强指导,严格考核,高标准、严要求,不断提高创建质量和创建水平,完成3个省级生态县(市)、60个省级生态乡镇和300个省级生态村的创建目标,确保创建质量不缩水,创建水平不降低。三是扎实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基础研究,指导各地结合区域环境容量,合理调整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优化畜禽养殖行业布局。落实畜禽规模化种养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推动新、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实现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督促指导1000家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和废水贮存处理设施。四是强化土壤环境保护。结合国家即将出台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保障农产品安全和人居环境健康为根本,以加强耕地和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保护为重点,编制我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推进重大土壤污染治理及修复工程,保障主要农业区土地环境质量基本稳定和总体良好。五是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9月底编制完成我省“十三五”重金属及有毒有害物质污染防治规划,加快推进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试点工作,开展重金属污染场地环境调查,深化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治,确保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持续下降,非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零增长。

    (2)继续深化污染物总量减排。制定实施《河南省2016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计划》,统筹推进工业源、生活源、交通源和农业源等重点领域污染减排工作,持续深化工程减排,着力实施重点工业行业污染深度治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机动车污染减排、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石化及化工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重点工程,通过大工程带动大治理,确保全省全年削减重点污染物排放量22.74万吨以上,其中,削减污染存量10.31万吨、消化新增污染量12.43万吨,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总量减排年度目标任务。通过减排腾出预支增量指标7.21万吨,为实现全省GDP增长8%、城镇化率增长1.8%的预期目标和重点项目建设提供环境要素保障。

    (3)制定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

    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确保新污染源达标排放;对现有污染源采取清洁生产改造和深入治理、限产限排、停业关闭等措施,确保达标排放。组织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环保专项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达标排放主体责任,对发现的超标排污企业依法严格处理。按照环保部相关要求,每季度公布主要污染物排放超标企业名单。

    4. 提升环境基础工作

    (1)严格环境执法监管。积极推进我省地方环保立法工作,着力在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和环境监控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健全完善我省地方环保法规体系。被新赋予立法权的省辖市要充分利用好立法手段,加快建立切合当地实际的地方环保法规制度。突出抓好新《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新法新规新标贯彻执行年活动,坚持“零容忍”、全覆盖、重典治乱、铁拳铁规治污,以打击恶意违法排污和造假行为、督促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为重点,统筹加强政府、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合力,强化环保部门与公安部门、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的衔接配合,打好环境监管执法“组合拳”,加大12369环保热线投诉、环保微信举报案件办理力度,依法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违法问题。加强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和队伍规范化管理,健全对执法人员的“正向激励—逆向约束”机制,提升环境监管执法水平。

    (2)切实抓好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此项工作已纳入今年的政府目标管理体系,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做出了全面部署。各地要深入开展环保大检查、全面排查清理建设项目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好这次清理整改的难得机遇,落实国家有关政策要求,结合实际,区别不同情况,明确清理整改时限,依法依规,分类处理,分级负责,通过关停一批、整改一批、完善一批,切实解决好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历史遗留问题,并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全面提升建设项目环境监管水平。各地务必于今年3月底前上报清理整改实施方案,上半年要初见成效,至少完成50%以上的清理任务,省厅将严格督察,严格奖惩,确保2016年年底前完成清理整顿工作。

    (3)完善环保政策体系。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推动资源能源节约和高效利用,减少污染排放。依法依规推进落后产能淘汰,深化污染治理,推动经济转型。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证制度,同时改革环境影响评价、总量控制、污染排放标准、排污收费等管理制度,形成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制度间有效衔接、运行顺畅、简便高效的管理制度体系。以“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为原则,推进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按照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办的统一部署,实现与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平台联网。

    (4)完善环保责任目标考核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相关规定,对未完成蓝天、碧水、乡村清洁三大工程和总量减排及城市河流清洁行动确定的年度重点治理任务、区域环境问题突出、大气和水等环境综合指标“不降反升”、生态破坏严重及群众反映强烈环境问题解决不力的地方,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并严厉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以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为红线,探索建立我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长效机制,强化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落实环保责任。

    5. 加强环境预防体系建设

    进一步强化空间、总量、准入三条红线对开发布局、建设规模和产业转型升级的硬约束,积极主动参与宏观调控,优化经济发展。

    (1)加快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切实加强与环保部相关部门的沟通,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省政府要求,制定《河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提请省政府审议研究。加强部门衔接,制作生态保护红线分区图集和分市(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图集。认真贯彻落实环保部等部门印发的《关于贯彻实施主体功能区划环境政策的若干意见》,探索建立以生态保护功能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制度,启动建设生态保护红线信息管理系统。

    (2)加强战略和规划环评。充分发挥战略环评和规划环评在推动经济社会绿色化转型中指导和约束重要作用,强化空间管制,优化产业布局。一是落实环保部《关于促进中原经济区产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衔接,加强产业集聚区规划环评,积极推进重点区域造纸、印染、制革等行业规划环评,促进区域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绿色化协调发展。二是开展全省造纸、制革、印染、冶炼等重点行业和产业园区规划环评“负面清单管理”试点,选择重点行业、区域产业集聚区作为试点;三是完善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机制,对符合产业集聚区、重点行业规划环评要求的建设项目,研究制定简化项目环评管理的政策措施。

    (3)深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改革。加强与环保部相关部门衔接,及时贯彻落实环评分类管理、试生产、三同时验收、环评技术导则等相关改革新要求。进一步简政放权,结合环保部最新要求,4月底前,争取出台2016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目录,下放部分行业环评审批权限。同时,坚持放管结合,加强培训、开展调研,及时针对苗头性问题、共性问题,出台指导意见,确保“放得下、管得住”。加强重点项目联审联批指导,4月底前,出台《关于做好2016年度重点项目联审联批工作的通知》;开展环评管理综合改革试点,加快建设环保部门联网审批系统,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

    (4)完善环境标准和技术政策体系。紧紧围绕污染减排和改善环境质量工作,加大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力度,推动管理规范类标准的制定,为环保工作提供标准支撑。上半年完成《洪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涧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和《河南省合成氨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修订工作,同时积极开展《河南省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河南省钼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河南省餐厨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研究制定。积极推动环保标准第三方评估,完善标准管理机制。加强水专项课题管理,按期完成课题科研和示范工程建设任务,促进成果转化和应用。推进流域生态净化及修复技术研究,恢复水生态系统功能,提升水体自净能力。组织完成80到90家省定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6. 严格实行环境风险管控

    强化“隐患险于事故、防范胜过救灾”理念,坚持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全过程管理,不断提升环境应急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力保不发生违法排污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不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1)加强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切实做好《河南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的宣传和贯彻,全面提升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工作水平。深化辐射项目审批改革,提高审批效率,提升服务水平。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监管执法,严惩辐射环境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辐射环境安全。加强辐射环境监测,完成环保部下达的辐射国控点位年度监测任务。做好废旧放射源安全收贮及放废库管理工作。加强辐射环境自动监控能力建设,修订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加强辐射事故应急演练,实现全省辐射事故零发生率的目标。

    (2)强化化学物质、重金属和危险废物管理。以石油化工、医药制造和涉重金属、尾矿库等行业企业为重点检查对象,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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