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首个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示范基地在雁鸣湖湿地揭牌

2021-01-06分类:郑州森警

          本台消息:(记者:程广硕,通讯员:蔡彦玲报道)5月30日上午,中牟县首个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在雁鸣湖湿地揭牌,莅临现场的领导有河南省高级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院长助理王韶华;中牟县副县长杨书立;省高级法院环资庭庭长、宣教处处长徐哲;环资庭副庭长邹波;郑州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广湖;党组成员赵培伟;环资庭庭长吕家祥;中牟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炅;中牟县林业局长、党组书记尚会军;中牟县森林公安局局长蔡群成等共同为中牟县运粮河水系、湿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示范基地揭牌,参加揭牌仪式的相关单位领导及志愿者三百余人。同时,为使活动顺利进行,中牟县森林公安局刑警队长李剑带领特勤队员认真做好安保工作,共同见证这一历史性时刻。

中牟县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面积为13.2105万亩,运粮河水系、湿地是中牟水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天然的河流湿地,有着丰富的动植物资源。为积极探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模式,建立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协调机制,提高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积极性,中牟县人民法院联合中牟县森林公安局、中牟县水务局、雁鸣湖镇政府、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站成立了运粮河水系、湿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示范基地,并成立义务保护志愿者队伍,形成党委、政府重视、社会公众参与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模式,其主要功能是加大对运粮河水系、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打击一切破坏水系、湿地的违法行为,为实现对河流、湿地、野生动植物保护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司法保护示范基地建立之后,中牟县法院、中牟县森林公安局及各级政府部门会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开展不间断的日常巡察,形成新常态下环境保护机制;严厉打击一切破坏环境资源的行为,最大程度发挥该基地的示范作用和司法协调联动机制,促进中牟县整体生态环境的改善。
 
 
 
        揭牌仪式结束后,参加揭牌仪式的各单位领导在河边投放了10万余尾鱼苗,这些鱼苗的投放,既消耗了水中的有机物质,又净化了湿地生态水质。同时,中牟县法院、中牟森林公安局参与安保工作的民警、大学生志愿者及当地群众开展了义务巡河活动,对沿河两岸的湖水漂浮垃圾进行打捞,践行了生态环境保护承诺,共同表示愿成为保护运粮河水系、湿地司法保护示范基地参与者、践行者、传播者,为建设美丽中牟做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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