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警察大队破获二起滥伐林木案

2021-01-06分类:绿色法网

 

    2015年1月6日上午9时,孝丰森林派出所接到电话报警称:孝丰镇老石坎村有人砍树。民警迅速开展调查,经查:王某某(男,53岁,天荒坪罗里自然村)于2012年承包了孝丰镇横柏村紫岭脚生产队的山林172亩,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分别于2012年下半年、2014年下半年,雇请他人将山上的林木砍伐,立木蓄积480立方。砍工何某某(男,60岁,孝丰镇老石坎村)在明知无采伐证的情况下帮王某某砍伐林木,并将伐木出售。

 

    孝丰森林所民警在调查王某某涉嫌滥伐林木案时发现王某某将其50亩承包山转包给徐某某(男,47岁,孝丰镇横柏村),徐某某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分别于2012年下半年、2014年下半年,将山上的林木砍伐,立木蓄积49立方。

    2015年6月4日王某某、何某某因涉嫌滥伐林木罪批准逮捕,同日徐某某因涉嫌滥伐林木罪被依法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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