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类审批事项集体“瘦身” 跟这些证明说再见
本台消息 据河南商报报道近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简化证明材料和手续,规范和简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取消或简化以下9个方面具体审批事项,并要求全部在7月20日前落实到位。
【跟这些证明说再见】
关于社保:
1.对非本地户籍人员按规定申请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不再需要申请人提供在原籍或其他地区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证明。
2.对已经办理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的参保单位,在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等级证申领、变更、注销、验证等业务时,不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关于学历认证:
3.在组织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称评定等工作过程中,对当事人已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的,不再需要提供第三方学历认证证明。
4.安置留学归国人员、回国(来华)定居专家时,有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人员不再需要提交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对这些问题要简化】
关于人事档案:
5.今后,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接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时,对缺少关键材料的,一次性告知所缺材料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经本人做出书面知情说明,承诺进一步补充材料后予以接收,或与原工作单位协商退回补充材料。
6.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不再对初次就业流动人员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考、聘用、招用流动人员时,可参考档案中的劳动合同等材料及就业登记、社会保险缴费记录认定参加工作时间和工作年限。
关于医保异地结算:
7.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2016年基本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关于档案保管费:
8.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今后将严格取消,不得将参加社会保险、职称评审等业务与档案保管相挂钩,杜绝以档案为载体的捆绑收费、隐性收费行为。
9.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行政审批将取消,完善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服务协议管理,建立分级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