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森林公安局安宁派出所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鸮"

2021-01-06分类:绿色法网

       9月16日上午10时许,兰州市森林公安局安宁派出所民警接到市民反映,称在安宁区仁寿山一农家乐院内有一只疑似受伤的猫头鹰,请求救助。接警后,该所民警立即赶往仁寿山。在一家农家乐院内,民警看到一只受伤的“猫头鹰”爪子在流血,遂用自带的碘伏药水对受伤的“猫头鹰”进行简单处理后,送往兰州市野生动物救助站。经专家鉴定,受伤的“猫头鹰”学名叫“鸮”,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救助站的工作人员表示,待将受伤的鸮治愈后,将放飞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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