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首家环保法庭落户中牟 助力中牟生态环境保护
2009年1月,李某2人在中牟县黄河边将4只灰鹤打死,中牟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非法捕杀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中牟某机械有限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排出的废气导致工厂隔壁王某的果园里167颗杏树、273颗花椒树绝收且濒临死亡,经济损失达2万多元;2013年,被告人刘某在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将万三公路西侧的897棵杨树采伐,经鉴定采伐林木积蓄共计41.1638立方米…… 随着中牟经济不断发展,滥发林木、捕杀野生动物、工厂排污超标等各类涉环保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2009年以来,中牟法院共审理破坏环境资源案件180余件,占郑州两级法院总数的36.5%,其中滥伐林木案件居多,环境保护刻不容缓。为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遏制环境污染,中牟县人民法院在上级领导的帮助和支持下成立了河南省首家环境保护审判法庭,并在4月22日,第41个世界地球日这个特殊的日子里进行挂牌仪式。 该法庭主要负责审理中牟县所辖区域内水土、林业资源保护以及排污侵权、损害赔偿、环境公益诉讼等类型的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相关执行案件;负责审理上级法院指定的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等类型的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相关执行案件。 中牟法院环保法庭的成立,为加强中牟县“一城二河二林一湖”生态保护,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发挥应有的作用;环保法庭的成立,为政府环境执法依法行政提供支持,对环境违法企业发挥威慑作用,增强企业环境保护意识,从而预防重大环境事件发生,为政府环境考核评价指标的优化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证;环保法庭的成立,有利于统一执法尺度,降低司法成本,进一步强化对环境保护案件的专业化审判,增强审判法官对环保案件审理的专业知识和司法技能,有效提高环保案件的质量和效率,成为中牟法院延伸司法服务的一项新举措,为用司法手段充分保护中牟田园风光、和谐生态环境提供了新途径。
中牟县森林覆盖面积60万亩,河道流域面积2243.75平方公里,黄河湿地面积10577公顷,是郑州黄河湿地公园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