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未经许可强行给昵称加“宝宝”,涉及哪些法律问题?
本台消息 据每天学点法律知识报道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6月1日是一年一度的儿童节,很多企业都会在这天做节日营销。支付宝就在未事先通知用户的情况下将用户的昵称强制加上了“宝宝”二字,似乎是想给大家惊喜
很多用户发现后,第一反应确实很惊喜,纷纷晒朋友圈,但是也有很多用户并不喜欢被叫做宝宝,所以就试着把昵称改回来,但是却发现昵称无法改回来!
在儿童节这个欢乐的节点上,支付宝的出发点是好的。然而,除了很多用户(特别是男性用户)并不情愿意被称作“宝宝”外,并不是所有昵称后面都适合加强行加上个“宝宝”!
或许是监测到舆论的变化,支付宝后中午开始向部分用户做了短信通知,用户第二天可修改昵称。但最终当天下午就恢复原状了。
对于此次支付宝强行晒“宝宝”的行为,也有朋友很知趣的晒出了一张某度百科里相关词条的截图:
调侃完了,我们也该聊聊正事儿,支付宝未经用户同意强行给昵称加“宝宝”,涉及哪些法律问题?
首先,很多人想到了姓名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里有关于姓名权的阐述如下:《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冒用。
对于网名昵称是否属于姓名权范畴,我们在找法网上看到了相关分析:
法律对姓名的保护是自然人自主决定并使用自己的名字,以及自己的笔名,艺名、别名、当然也包括网名。
侵犯姓名权是以干涉,强迫他人改变姓名,干涉他人使用姓名,强迫他人使用或不使用姓名,盗用、假冒姓名等。
笔名、网民属于姓名权范围,所以如果有人强迫你放弃使用或强迫你使用某笔名、艺名、网名、也是侵权行为。
如果发现侵害姓名权的情形,权利人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给予抚慰金等。
除了姓名权,也有人提到隐私权,但涉及不多,这一内容下文有用户评论会涉及到。
此外,支付宝的用户协议是怎么规定的呢?
据《支付宝服务协议》第四条 支付宝会员号和账户的注册、使用和注销, 第二款 使用, 第三条:支付宝会员号和账户仅限您本人使用,不可转让、借用、赠与、继承,但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关财产权益可被依法继承。昵称应该属于账户信息,修改昵称(所加内容并未以特殊字符显示加以区别)应该只能由用户本人或者经用户明确授权的他人来操作。
在此事进一步发酵后,也有许多用户公开阐述了自己的观点:
@袁韬:“ 今天他改了我的ID名称,我说话了。然后就没有然后了,他就知道尊重用户的权利,不会再有今天的乱来。作为一个金融产品,安全就是第一要务,今天他可以私自修改用户ID,明天他就可以修改你的账户余额。”
@罗超:对用户资料乃至用户数据,任何互联网平台都必须有敬畏之心。用户资料包括用户昵称、账号、性别、密码、头像、签名档、年龄等等,它是数字账户的基础,这就像你来到这个世界上的名字、小名一样,它们是属于你自己的,你对其拥有部分修改权,和不被修改的权利。当然,能改成什么,就像你身份证上的名字一样,不是你说了算,比如违法违规的昵称在平台是被禁止的,但平台能做的,是禁止注册或封杀账号,而不是修改昵称。
@shotgun :支付宝修改用户昵称是否侵犯用户隐私。我猜支付宝应该并不是直接修改了数据库里的用户信息,而是通过在每个昵称后面增加后缀的方式来实现的。这样的话其实并不存在侵犯用户隐私的问题,实际上就算支付宝直接修改了所有用户的昵称,也不能说是侵犯用户隐私。定义为干涉了用户的自由意志可能会更合适些。然而,这个举动还是有问题的,至少会引发用户的不安:“今天可以没得到用户授权就修改昵称,明天是不是还可以修改其他的东西?”从这个角度来说,这个活动是不妥的,支付宝是一个金融工具,应该有其严肃性,借势营销这种博出位的手法并不合适。
@若愚:中国的互联网企业,缺乏对用户权利的尊重,而大量用户也缺乏对自身权利的意识。就拿此次事件来说,很多用户面对自己昵称被改的第一反应是截屏之后拿去秀晒炫,而并不在意自己的个人信息遭到了篡改。当然也有比较细心的同学发现自己昵称被篡改后以为自己账号被盗,并联系支付宝客服撕逼。不过这类用户在知乎社区遭到了大量暴击,并被冠以“矫情”、“无聊”等词汇。不过,我是挺佩服这类人的,通过合理的渠道以实际行动捍卫自己的权利,即使需要消耗大量的时间成本,在此向这些为了捍卫自己及其他人权利的人致敬。
更多人则表示:
“我可以叫自己宝宝,但你没有强行叫我宝宝的权利。”
此外,除了法律上的因素外,也有很多有担心,父亲节的时候,支付宝会不会来突然一句:
“用户你好,我是爸爸。“
想到上次阿里系的钉钉团队在某报头版的广告风波,马云对其的表态:钉钉那个广告实在太low了,像jd做的广告。我已经正式向马化腾和腾讯公司道歉!看来市场预算太多才会造成这样的事。
这次,马老师有没有想过向广大用户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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