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4男子被关5年释放仍为嫌疑人 起诉获赔50万

2021-01-06分类:法治视窗

          1998年至2002年,南召县陆续发生5起入室抢劫案,致6死1伤。4名“嫌疑人”中3人被判死刑,在看守所被关押5年多后,因证据不足3人被取保释放(本报多次报道),但“嫌疑人”身份却一直挂在身上长达5年多。今年年初,“两高”出台新规,对类似“疑案从挂”案件,如无法重新起诉,可列入国家赔偿程序。为此,4名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10月17日,记者从南阳中级法院了解到,法院已向每人支付50余万元国家赔偿,并以公告形式为4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据了解,法院10月12日通过银行转账给4人发放赔偿金,每人的赔偿金额分别在50万元左右。此前,杜强、李晋飞、向东、蔡见顺4人被指控卷入十多年前的多起抢劫命案。

2005年12月22日,正在南召县红宇机械厂上班的李晋飞,接到单位通知,让他接受警方对上述几起命案的调查。最终,李晋飞被警方确定成“犯罪嫌疑人”。几天后,李晋飞“供出”同伙:杜强、向东以及蔡见顺。李晋飞称,他被抓后曾遭刑讯逼供,实在受不了了,按要求供出“同伙”。

2008年,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李晋飞、杜强、向东死刑;蔡见顺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但4人否认指控,称曾遭刑讯逼供。

4人提出上诉后,2008年4月省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将该案发回重审。后检方以事实、证据有变化需补充侦查为由,向法院撤回起诉。2011年6月,杜强4人被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2011年12月15日解除监视居住至今。

今年1月,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出台“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了“疑罪从挂”案件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2016年初,4名当事人向法院提起国家赔偿申请。南阳市中院在今年3月17日做出国家赔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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