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防止因灾返贫致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视频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年7月份以来,我省多地遭遇特大洪涝灾害,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带来严重损失。一些脱贫县、脱贫村、脱贫户在这次特大洪涝灾害中也因灾受损,存在着返贫致贫的风险。习近平总书记第一时间作出重要指示。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专题研究,省委省政府出台了《防止因灾返贫致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政策举措》。等会儿,孔昌生副书记还要作重要讲话,大家要一并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止因灾返贫的重要指示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先讲几点具体意见。
第一,全面摸排核准灾情。这次洪涝灾害波及范围大、持续时间长,各地受灾程度深。从省乡村振兴局初步统计情况看,全省受灾国定脱贫县26个、省定脱贫县11个、脱贫村2759个、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11.3万户39.09万人。全省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中,房屋损坏和倒塌1.47万户、4.74万间,安全饮水受影响1.48万户、5.33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50.58万亩、绝产面积20.25万亩,务工受影响1.69万人。全省损毁各类扶贫项目5215个,其中扶贫道路损毁1394公里,扶贫车间受损139个,光伏电站受损246座。目前各地灾情趋稳,要全面深入排查、准确掌握灾情,为精准帮扶打好基础。要精准摸排。各地要组织县乡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帮扶责任人等进村入户,对受灾地区逐村逐户排查受灾情况,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突出重点。对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要重点核准因灾出现的“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特别是住房损毁、农作物和畜禽损失、家庭财产损失等受灾情况。对脱贫村,要重点核准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产业扶贫项目、扶贫车间、光伏扶贫电站等扶贫项目及帮带企业受灾情况。要建立台账。对排查核准的受灾情况,要逐村逐户建立台账,并分行业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应急管理、农业农村、住建、交通、水利、教育、卫健、医保、乡村振兴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建立受灾台账,并加强信息数据共享。要应纳尽纳。对受灾群众中有下列7种情形之一的,可纳入监测对象:一是唯一住房出现倒塌或严重损毁,且短时间内无法重建或修复的家庭;二是家庭饮水设施损坏或水质不达标,且短时间内无法予以解决的家庭;三是因洪涝灾害,导致家庭成员丧亡、重病、致残等情况发生,突发严重困难的家庭;四是家庭主要收入来源以种植业为主,因洪涝灾害农作物减产或绝收,导致收入骤减突发严重困难的家庭;五是家庭主要收入来源以养殖业为主,因洪涝灾害大量畜禽死亡,导致损失惨重突发严重困难的家庭;六是家庭主要以从事小型手工作坊或加工业为主,因洪涝灾害导致设备及仓库物料损失严重甚至破产,突发严重困难的家庭;七是家庭主要收入来源以就近就地打零工为主,因洪涝灾害停工,导致收入骤减突发严重困难的家庭。要灵活把握程序,切实做到应纳尽纳。8月底之前要全面完成新增监测人员的识别录入工作。
第二,及时开展精准帮扶。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落实落细帮扶措施。要落实帮扶责任人。对因灾纳入监测对象的农户,要明确一名干部作为帮扶责任人,开展“一对一”帮扶,对帮扶责任人的帮扶责任、帮扶时间要做出明确规定,确保真帮扶、见真效。要制定帮扶方案。按照“一户一策”“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8月底前逐户制定精准帮扶措施,编制村级帮扶工作方案。县乡两级要对帮扶工作方案进行把关指导,确保帮扶举措切实可行。要实施分类帮扶。针对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的受灾情况和实际需求,精准落实产业帮扶、就业帮扶等政策措施,切实提高帮扶实效,坚决避免“只识别、不帮扶”。对受灾较重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符合条件的要按程序及时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范围。对无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及时落实灾害救助、临时救助等相关政策,保障其基本生活。要开展社会帮扶。广泛动员引导定点帮扶和结对帮扶单位、各类社会组织、承担“万企兴万村”任务的民营企业以及社会各界爱心人士,通过捐款捐物、志愿服务、到村到户帮扶等形式,积极参与支持受灾脱贫地区灾后重建。
第三,兜牢“两不愁三保障”底线。“两不愁三保障”是脱贫的核心指标,也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必须守牢的底线。要根据受灾情况,迅速采取措施,确保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和饮水安全有保障。教育保障方面,要加快推进中小学校舍灾后恢复重建,确保校舍安全,保证秋季学期正常开学。要持续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组织对受灾困难家庭走访探视,防止出现义务教育阶段因灾失学辍学。医疗保障方面,对因灾受损的卫生院、村卫生室要抓紧组织修复,对损坏的医疗设备和药品要及时配备补充,恢复其原有功能。要认真落实医疗费用报销政策,对重病大病患者稳定报销比例,确保受灾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看得起病、看得好病。住房保障方面,按照“危房不住人、住人无危房”的要求,对房屋损毁的及时做好临时住房安置,确保受灾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有房可住、住上安全房。饮水安全方面,要全力做好农村应急供水、受损供水设施抢修、水厂(站)及水源消杀、水质检测、灾后饮用水卫生知识宣传等工作,对因灾造成的停水断水、水质不达标等问题,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受灾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吃上放心水。教育、卫健、医保、住建、水利等“三保障”相关部门,要坚持工作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排查“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方面的问题,做到随时发现问题随时整改,确保10月底前问题清零。
第四,稳定增加农民收入。对刚脱贫的群众来讲,受灾之后不返贫,增加收入是关键。为此,省里明确了两个增收目标,一是脱贫人口农民人均纯收入不低于4240元(按2020年脱贫线4000元增长6%测算),二是脱贫人口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这要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评估的重要依据。大灾之年农民增收难度更大,必须采取非常举措。要抓好就业帮扶。务工收入是农民收入的大头,也是增收的潜力所在。要加强对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就业情况的动态监测,加大帮扶力度,对因灾返乡的引导其及时返岗,往返路费由地方政府报销;要支持帮带企业和扶贫车间按照有关规定,优先吸纳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就地就近就业,确保应就业尽就业。要加大短期职业技能、农村实用技术等培训,并及时落实好“雨露计划”、以工代训等相关补贴政策,切实提高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就业创业能力。要扩大公益岗位规模,积极开发排涝清淤、灾后重建、疫情防控、生态修复等公益岗位。今年外出务工规模不能低于去年底水平,公益岗在恢复到灾前水平的基础上再新增10万个。要抓好产业帮扶。要认真落实恢复农业生产的政策措施,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及时改种补种、补栏增养。对因灾导致农作物绝收、畜禽死亡等损失严重的,要及时协调落实农业保险赔付,并结合实际谋划发展短平快特色产业,最大限度地弥补因灾损失。科技部门要组织科技特派员,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农业技术专家到田间地头,面对面、手把手加强技术指导。要抓好消费帮扶。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强化产销对接,持续推进帮扶产品进市场、进商超、进学校、进社区、进食堂、进高速服务区,切实解决好因灾因疫导致的农产品“卖难”问题。年内全省消费帮扶销售额要突破600亿元。
第五,优先安排恢复重建。有关省辖市和省直行业部门在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时,要把受灾脱贫县、脱贫村、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纳入重点扶持范围,在政策制定、资金支持、项目安排上给予更多倾斜,力争尽快恢复到灾前水平。重点要做到三个优先,一要对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损毁住房优先修缮或重建。尽快启动农村损毁住房恢复重建工作,要科学规划,选择合适的建设模式,确保11月底之前群众能搬入新房。对一般损坏的房屋要进行除险加固。要将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作为重点,优先予以安排。在完成重建和加固维修之前,由乡村负责帮助解决过渡性安置住房。二要对扶贫基地、产业扶贫项目优先恢复或重建。对因灾受损的扶贫车间、光伏电站和其它产业扶贫项目,要逐一进行评估,能恢复的尽快恢复,需要重建的尽快安排重建。要利用衔接资金、财政整合资金加大投入,尽快恢复这些项目的帮扶带动功能。三要对脱贫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损毁项目优先恢复或重建。对脱贫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受损的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要优先安排项目资金,10月底之前完成恢复或重建,确保脱贫村道路、饮水、用电、广播电视、文化、卫生、宽带等7项脱贫指标不滑坡。
第六,加大资金政策支持。今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一年,又受到灾情疫情的叠加影响,充足的资金保障尤为重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舍得拿出真金白银,确保与应对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相适应,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大任务相匹配。要加大各级财政投入。按照国家“两个不低于”的要求,足额落实省级衔
下一篇:南召县留山镇召开乡村振兴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