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方全力推进节能减排及投资

2021-01-06分类:法治在线

各地财政部门把节能减排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积极探索融资机制,努力为顺利实现节能减排目标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山西:加大资金投入确保目标完成

    为深入贯彻《山西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精神,推动节能降耗,2011年,山西省财政厅下达省级节能项目资金1.15亿元,支持全省52项重大节能项目和重点节能工程建设。

    在资金安排上优先考虑了国家千家、省千家重点行业企业的节能项目,注重选用在行业内或某一区域内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和较好的示范意义的改造、推广应用项目,特别是优选了一批投资小、见效快的“短平快”节能项目。其中,节能项目37项,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节能项目11项,节能技术推广项目4项,项目总投资26.55亿元,预计达产年可形成61.86万吨标煤的节能能力,节能效果显著,可有力支撑全省节能目标的实现。

    黑龙江:清洁发展基金开辟融资新渠道

    2011年,黑龙江省财政厅将对外融资创新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紧密结合,积极争取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贷款,支持黑龙江省节能减排工作,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要突破。近日,黑龙江省申报的佳木斯市节能减排能量系统优化工程、哈尔滨市宣化街特色街路既有建筑立面节能改造和铁力市城区供热热源建设工程等3个项目,已经全部获得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批准,贷款总额1.7亿元。上述项目获得批准和实施,为黑龙江省不断深入利用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积累了宝贵经验,为黑龙江省破解节能减排领域融资难题,探索出了一条新的融资渠道。

    河南: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

    根据国家“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投入”的要求,河南省财政加强项目管理、充分利用市场机制,采用多种管理模式,积极创新资金投入方式。一是制定相关节能法规,加大省级财政支持力度,明确地方财政必须给予配套资金的比例。二是出台改造补助资金拨付程序,要求市级财政根据改造工程的进度及时拨付补助资金。三是创新资金筹措模式,建立热计量改造投资偿还机制。四是落实好已发布的节能服务机制的优惠政策,积极支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开展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并进行分户计量收费。五是积极引导供热企业、居民、原产权单位及其它社会资金投资改造项目,拓展节能改造资金来源。截至目前,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已有4566.32万元国家补助资金和2711.93万省级配套资金落实到项目单位。

    厦门:提高节能减排财政奖励标准

    近日,福建厦门财政进一步调整市级财政奖励办法,在原有补助基础上,提高市级财政配套奖励标准,进一步调动用能企业和节能服务机构实施节能改造的积极性,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

    调整后,市级配套奖励标准,将从原标准100元/吨标准煤提高到:工业项目260元/吨标准煤;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其他领域项目560元/吨标准煤。这次调整还首次将“未获得中央财政支持但达到一定条件的项目”纳入到市级财政奖励范围内,由市级节约能源和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按照标准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工业项目为300元/吨标准煤;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其他领域项目为500元/吨标准煤。单个支持对象的单次奖励资金最多不超过300万元。

郑重声明: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仅作为参考,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处理!

上一篇:走基层·“三化”协调看河南之一 中原崛起的新路径

下一篇:河南打造三化先行区

返回顶部
在线客服
服务热线

服务热线

0371-65718518

微信咨询
微信咨询
返回顶部